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竞争力,提高科研质量,根据《贵州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黔警院〔2018〕4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启动2018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研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科研为公安政法工作服务、科研为教学服务、科研为人才培养服务的方向,夯实科研基础,突出科研特色,全面提升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政项目、青年项目、大学生项目五类。
申请人根据指导思想结合学院实际自行拟定选题。选题不能与历年各类立项项目重复。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全院在职教职工(大学生项目除外)。
2.具有完成课题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能力。
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限40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生项目申请者原则上为大二、大三普通本科生,能保证在读期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在申报时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在项目申报及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而没有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校级科研项目。
5.申请人作为主持者申报的项目每次限一项,课题组成员人数不超过8名,每位成员必须要有明确的承担任务。
作为主持者和参与者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二)研究期限。一般情况下,以著作结题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以研究报告结题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
(三)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社会科学类字数原则上要求三万字以上,自然科学类字数原则上要求两万字以上;
2.著作:字数原则上要求12万字以上。
(四)项目评审
院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根据《贵州警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根据得票情况确定立项的项目,并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择优确定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通过省级初审上报未立项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本人向科研处申请,可确立为校级重点项目。
(五)项目结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主要成果已在公开期刊(不包括增刊)发表的,其中重点项目和引进博士资助项目须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他项目须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可免予鉴定。
公开期刊应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公开学术期刊。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用的。
3.获得厅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
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六)项目经费
1.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1.4万元,社会科学类1.2万元;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思政项目的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1.2万元,社会科学类1万元;
3.大学生项目的资助经费:0.2——0.5万元;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请各部门广泛发动本部门专、兼职教师组建优秀科研团队参与课题申报,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申请人填写《贵州警察学院校级项目申请书》及《校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学生支队做好学生的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学生填写《贵州警察学院大学生项目申请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项目只有申请书)及电子版于2018年5月18日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裕泉
电 话:85401147
2018年5月2日
附件:
1、校级项目申请书
2、校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大学生项目申请书